桃園敬鵬大火案起訴6人 救災指揮人員查無過失 (圖)

107年4月28日桃園市平鎮區敬鵬公司工廠大火,造成8死悲劇,桃園地檢署22日偵結,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敬鵬公司董事長黃維金等6人。至於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的指揮人員,檢方表示,指揮人員看見平鎮3廠1樓燈光正常無火,才會指揮消防人員進入廠房布水線,並調查有無受困人員,後來發現工廠外牆燃燒,立即指示隊員撤出,查無指揮失當或有過失情形,所以應予不起訴處分。(資料照片)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 10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