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機場民眾謊報托運行李有爆裂物遭移送法辦

記者曾振祿/桃園報導

有位「白目」旅客在桃機托運行李竞然謊報行李中有爆裂物被航警局移送法辦。航空警察局發布新聞稿表示,今(22)日早上8時許,一名70歲鍾姓男旅客於桃園機場第二航廈18號報到櫃檯辦理長榮航空BR-712航班往上海登機手續,報到中突稱托運行李有手榴彈,長榮航空立即通報,該局派保安大隊2-1隊員警到場處理,檢查其行李內無疑似爆裂物或其他影響飛安物品,並由安檢2隊加強該班機旅客手提及託運行李安全檢查。

航警表示,謊報托運行李有爆裂物,依民用航空法第105條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一百萬以下罰金,也呼籲民眾出國切勿以身試法,以免引起恐慌影響機場秩序及危害飛安。

桃園機場「白目」民眾 謊報托運行李有爆裂物被航警局移送法辦。(記者曾振祿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