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警執勤酒駕報2大過免職 主管拔官、分局長記過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11日電)桃園市警局中壢分局林姓警員昨天上午駕駛巡邏車衝撞車輛,林員酒測值超標被移送、拆卸巡邏車牌照,分局報請2大過免職、單位主管中隊長調整非主管職務,分局長記過1次。

中壢分局林姓警員昨天上午8時許,駕駛巡邏車時衝撞其他車輛,所幸無人受傷,轄區員警針對雙方車主酒測,發現林員酒測值超標,後續依法移送偵辦,警方也拆卸巡邏車牌照,依規定將吊扣2年,車輛不得行駛於道路上。

中壢分局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經調查林姓警員於9日休假期間自己在家飲酒至晚間6時,於10日8時許服勤時,駕駛巡邏車追撞民眾車輛,林姓警員當下就通報派員處理,經測試酒測值超標。

中壢分局指出,秉持勿枉勿縱的精神,將林姓警員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後續依相關規定從嚴究責,報請2大過免職,單位主管中隊長記過2次並調整非主管職務,分局長記過1次、副分局長、督察組長各申誡2次。

對於巡邏車牌照依規定被卸除,中壢分局回應指出,未來會申請歸責於實際駕駛人,回復警車使用。

中壢分局強調,員警身為執法人員,應比一般大眾更有守法觀念,將持續落實防制員警酒後駕車,要求各級幹部加強宣導酒後駕車相關懲處暨權益損失情形,使員警知所警惕,避免酒駕行為再次發生。(編輯:郭諭儒)112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