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食品廣告不實 171件開罰828萬

現今電視、網路盛行,許多食品會用誇飾的廣告吸引消費者注意,桃園市衛生局每天有專人監控電視及網路的食品廣告,平均每月有10多件違規案件,經分析多數食品廣告違規案件類別以宣稱「減肥瘦身」為大宗,「皮膚美容」次之。今年截至目前為止,違規案件數共計781件,排除移交給外縣市開罰的案件,總計開罰171件,裁罰金額高達828萬元。

市面常見標榜「瘦身塑形顯大腿神器」的外敷包、「減脂減肥瘦身」零食代餐、「調節生理機能促進新陳代謝」的牛樟芝等,甚至有石花產品的廣告寫著具降血壓、血脂肪、膽固醇和血糖的作用,患有高血壓、高脂血症等患者可以1天吃1碗等誇大不實的廣告,這些食品廣告皆已違規觸法。

衛生局統計分析,今年截至上月底的違規案件數共有781件,其中最常見的是號稱能減肥瘦身、皮膚美容的食品廣告。

衛生局說明,781件食品廣告違規案件中,其中網路有699件、電視73件、電台9件,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依食安法第45條規定裁處最低新台幣4萬元以上,最高500萬元以下罰鍰。食品廣告違規案件雖然有781件,不過有時因違規行為人戶籍地或公司所在地為外縣市,將會移交給所轄衛生局裁罰,桃園市目前已開罰171件,累計裁罰金額達828萬元。

衛生局統計,2020年共裁罰462萬5千元、2021年共裁罰886萬元,今年截至上月底已裁罰828萬元。

衛生局表示,市府每天約有8至10人監控電視及網路的食品廣告,會將經常違規的頻道、店家列為稽查重點,有些熱心民眾如有看到疑似違規的廣告也會陳情檢舉,此外也有合法代理商檢舉違規進口的食品,市府進一步細查下發現該違規進口的食品也有廣告不實的情形,一併裁處,多管道監控就是希望能減少誇大不實的廣告,保護消費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