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鼓勵海砂屋主申請社宅 隨到隨辦

桃園市有4處列管的海砂屋社區,目前仍持續推動更新,住宅發展處考量屋主重建時淪為「無殼蝸牛」,放寬社會住宅申請條件,海砂屋不列入自有住宅,讓屋主現在就能申請社宅,且採取隨到隨辦,不再限定時間受理,希望增加重建誘因,讓更多海砂屋主住得安心。

龜山區光峰社區及金山社區、桃園區正光花園新城及集賢社區4處,是經市府認定的海砂屋社區,共有361戶,4社區屋齡都已逾30年,海砂屋狀況嚴重,不但磁磚及混凝土剝落、現有鋼筋也都裸露、不時還會漏水和滲水,甚至發生天花板崩塌的意外,但住戶意見不一,推動更新計畫牛步。

市府考量海砂屋社區目前處於極度危險狀況,特別放寬社會住宅申請人名下不得有房屋的限制,只要是4處列管社區的所有權人,且名下只有海砂屋房子,就能申請社宅,並保留一定戶數給海砂屋主,去年5月首次受理,至今已有桃園正光花園新城2戶、龜山光峰社區1戶共3戶入住中路三號。

住宅發展處指出,市府考量海砂屋屋主搬遷規畫可能無法配合原先受理時間,今年再將中路三號及中路四號的報名方式放寬為隨到隨辦,會依申請時間先後通知合格申請人選屋及簽約點交,鼓勵海砂屋屋主儘速搬離有安全疑慮的住家。

住發處提醒,如果今年申請未於年底前排入選屋者,隔年就會取消等候機會,要重新提出申請,且申請人一但入住,要於1個月內提供原房屋完成廢止用水用電申請作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