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 防排擠油車 充電樁設優先車格
桃園要拚充電樁,今年底公有充電樁將達854樁、占4.4%,比例冠全台,但議員指充電樁停車格使用率低,卻霸占車格,導致油車遭排擠一位難求,誤停還可能被開罰。交通局表示,針對已超過法定2%充電樁車位的停車場,將改設電動車優先車格,可供油車停放,避免排擠油車停車導致車格閒置情形。
民進黨議員陳睿生指出,桃園電動車充電樁數量原本六都墊底,成功申請到中央補助後急起直追,預計今年底充電樁將達854樁,占桃園公有路外停車場總席位數的4.4%,成為全台公有充電樁車位占比最高的城市。
陳睿生指出,全桃園小客車領牌數77.7萬輛,電動汽車掛牌數有8104輛,市占率約1%,停車位高達4.4%,比例綽綽有餘,但也擔憂產生排擠效應,直言油車占用電動車專用格在網路被公審的情況多,未來854格問題一定會層出不窮,樂見交通局推出電動車優先車格,讓油車跟不需要充電的油電車都能輕鬆停,但制度跟遊戲規則要說清楚、講明白,避免爭議。
陳睿生也提到,交通局研擬充電收費約是每度電9到12元不等,他認為從成本估算,台電、機電設備加上廠商利潤,收9元差不多,但若家裡有充電樁,晚間離峰電費1度只要2元,家裡充飽就好,政府收費超過家用4倍恐門可羅雀。
「我們也擔心4.4%全當專用車格會壓縮油車權益!」交通局長張新福表示,交通部在「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規定公有停車場應設有2%、民營路外應有1%車位設置充電樁,但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油車不能停,停了就開罰600至1200元,會產生排擠效應。
張新福說,目前正在研擬電動汽車收費及管理辦法,預計依法設置2%的電動車專用車格,超過法定的剩下2.2%則定位為電動車優先車格,開放油車也能停,電動車也可以免充電,避免排擠油車導致車格閒置情形,會以標線和顏色區別,相關管理辦法預計明年初公告實施。張新福也提到,公有充電樁是讓電車車主外出臨時補電用,會朝慢充每度上限9元、快充每度上限12元方向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