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11歲學童穿越馬路 遭小貨車撞不治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29日電)桃園市一名國小男童,中午放學前往安親班途中,在奔跑穿越馬路時,遭小貨車剎車不及撞上,男童傷重送醫不治,至於肇事駕駛則依涉嫌過失致死罪送辦。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桃園交通分隊長陳仲慶今天受訪表示,上週五中午,一名25歲陳姓男子駕駛自小貨車,沿桃園市同安街往火車站方向直行,在經過同安街525號時,同向的11歲吳姓學童突然自小貨車右前側左轉欲穿越馬路到對面,小貨車駕駛反應不及發生碰撞,男童緊急送醫急救仍因傷重不治。

陳仲慶表示,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11歲男童當天下課後,獨自在馬路上奔跑要前往安親班,在穿越馬路時遭小貨車撞上,肇事的小貨車撞上男童後還繼續向前滑行一段距離,經檢測肇事的陳姓駕駛並未喝酒,警方訊後依涉嫌過失致死罪送辦。

陳仲慶指出,案發的地點就位在男童住家旁,身為家中獨子的男童發生意外讓父母傷痛欲絕,更指控當初安親班表示可以到校接送學童,但案發當天,男童卻是自己前往安親班才發生不幸。

補習班業者透過立法委員鄭寶清服務處副主任張勝豐表示,對於違法經營課後照顧服務部分願意接受懲處,但招生時即向家長說明,一至三年級學童可協助接送,四到六年級學生因課後活動等因素,原則上由學童自行前往補習班,並非家長所說不負責任,目前一切交由司法判決,若有後續刑責問題也不會迴避。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長高安邦表示,業者為合法立案的短期補習班,勒令即刻停止從事課後照顧服務,市府也依法裁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並持續追蹤業者改善情形,至於補習班受托的學童,也將協助轉介至合法立案的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安置。106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