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祐寧照片遭廠商盜用 提告求償百萬遭駁回

(記者張疏影/綜合報導)現年39歲的藝人楊祐寧,日前遭不肖業者盜用肖像,營造代言形象販售酵素錠後,便自行私下蒐證,揪出對方公司行號後,委由律師提告並求償新台幣100萬元;但近日台北地方法院則宣判,全案已因證據不足駁回告訴,令人十分意外,但楊祐寧的經紀公司也表示,未來會再提起上訴。

楊祐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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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藝人楊祐寧的照片遭廠商不法盜用,向法院起訴卻被駁回。(翻攝楊祐寧臉書

據《鏡週刊》報導,楊祐寧最初發現照片遭盜用後,便積極自行蒐證,甚至自掏腰包購買產品,只為了揪出幕後不肖業者。事後他透過包裹的收據資料,追查出商品寄件人為「承軒行銷有限公司」;客戶聯絡人則是「銳果物流整合行銷公司」後,便在今年4月份時,委由律師控訴對方惡意變造照片,並於所架設、經營之臉書刊登,藉此行銷販售商品,已嚴重違反他的權益,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

但兩間公司的蔡姓法定代理人,卻於出庭時辯稱,公司僅是負責中國商品的物流公司,對楊祐寧照片遭變造、假冒代言販售一事毫不知情,也從未參與過程,並向法官提出物流理貨資訊運輸合約書,以及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等證明。

據判決書指出,法官指出楊祐寧一方所列舉的證據,經過數個月的審理,均不足證明被告盜用照片、並擅自使用後獲利,經法院斟酌後,判定不影響本判決之結果,爰不逐一論述,並強調本案事證已臻明確,最終宣判:「原告之訴既經本院判決駁回,其假執行之聲請即失所依附,應一併駁回之。」最終亦駁回了上訴。

圖/楊祐寧已透過經紀人表示,日後會再提起上訴。(翻攝楊祐寧臉書)

隨著消息曝光後,也有眾多網友爆料,指出「承軒行銷有限公司」和「銳果物流整合行銷公司」惡行累累,長年透過擅自寄送包裹,偽裝成網路購物,並趁公寓管理員代收時,藉機要求付費等手法,詐取無辜的民眾,背後不法獲利驚人。經多間媒體致電詢問時,公司方卻都是:「客服忙線中,欲辦理退貨、退款請加LINE聯繫。」的語音留言。

楊祐寧曾於2020年9月份時,和交往3年多的圈外女友王詠穎(Melinda)登記結婚,上個月月底(7月31日)楊祐寧則為愛妻補辦婚宴,現場星光熠熠;包括張孝全、陳柏霖、桂綸鎂、林心如、楊謹華、張震、賈靜雯與修杰楷夫妻、陳意涵、余文樂等人都到場祝賀。但針對肖像遭冒用的官司一事,楊祐寧僅透過經紀人表示,日後會再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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