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謹華砸錢買房遭控拒付款 反訴「廣告不實」官司結果出爐

[FTNN新聞網]記者王靖淳/台北報導

女星楊謹華在2014年6月時購買預售屋,地點位在台北市內湖區網球中心旁的「溫布敦-19」8樓建案以及2個車位、總價6283萬元,期間楊謹華繳納16期價款共1729萬元,沒想到在3年後她認為建商廣告不實因此拒絕再繳納,同時也要求解約退款,不過此舉卻反遭對方提告求償違約金1577萬餘元,而楊謹華也反訴要拿回1729萬元的要求。對此,近日台北地院審理結果出爐,雙方皆敗訴。

楊謹華買預售屋遭控拒絕付款(圖/翻攝自臉書)
楊謹華買預售屋遭控拒絕付款(圖/翻攝自臉書)

女星楊謹華遭建商指控購買預售屋卻拒絕付款,不過她主張當初看到建商打著「國家網球公園第1排」、「3面採光通風,正面收納國家網球公園美景」等文宣,所以才和對方簽約,不過後來快交屋時才發現屋外視線會被網球中心場館擋住,因此認為建商廣告不實,才會在2017時不再繳納後續4期價款。對此,全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建商無權再向楊謹華請求違約金,且楊謹華已繳納價金1729萬元,已經抵扣契約總價的百分之15、即942萬多元。

楊謹華買預售屋遭控拒絕付款(圖/翻攝自臉書)
楊謹華買預售屋遭控拒絕付款(圖/翻攝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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