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狂漲大樓垃圾清理費 環保局呼籲合理收費
針對高雄市業者大幅調漲大樓垃圾清理費用,高市府環保局長蔡孟裕表示,此為民間業者自行漲價,但不應將大幅調漲清理費之事由,歸咎於高雄市焚化廠調整處理費。如大樓垃圾委託民間清運廠商清理費用太高民眾不堪負荷,歡迎已委託之各大樓回歸交由環保局各區清潔隊協助清運,將隨自來水費徵收,每度水收4.1元垃圾清理費。
環保局指出,據報載高雄市清運業者將大幅調漲垃圾清除處理費,從原先每公噸4000多元調漲至6,600元/公噸(每公噸垃圾清理費調幅高達約2600元),清除業者並對外宣稱係環保局焚化廠調漲處理費,致其清運成本增加。對此環保局表示,市轄之4座焚化廠,除中區資源回收廠外,皆有收受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南區資源回收廠為公有公營廠,依據環保署一般事業廢棄物代清除處理費收費標準,訂定準則計算該廠廢棄物處理成本為調整幅度,預計明106年度起才從每公噸1700元調整為2413元。另岡山與仁武垃圾焚化廠之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費訂定,依二廠委託操作管理服務契約書相關規定為二廠代操作廠商之權責,105年8月1日及9月1日起平均分別調整每公噸500元。
環保局強調,多年來高雄市垃圾焚化廠收費偏低,並未完全反應處理成本,本次係基於污染者付費原則所做之調整,調整幅度約在500700元之間,但此次民營清運業者翻倍調漲清理費,不甚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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