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私納人行道成停車場通道 北市議員批:助長行人地獄

北市有停車場業者私自將實體人行道填平作為車輛停車動線(畫紅線部分),市府漠視,議員批評助長行人地獄。(市議員柳采葳提供/陳薏云台北傳真)
北市有停車場業者私自將實體人行道填平作為車輛停車動線(畫紅線部分),市府漠視,議員批評助長行人地獄。(市議員柳采葳提供/陳薏云台北傳真)

為解決停車需求,北市府鼓勵業者活化閒置空地設置停車場,但北市議員柳采葳發現,有停車場業者,私自將實體人行道填平作為車輛停車動線,甚至在未申請取得合法營業登記前就擅自開放收費停車,她也指出,批評停管處放任業者違法,加上新工處漠視,助長行人地獄。

柳采葳表示,她接獲民眾陳情,發現某停車場業者私自將人行道圍起,之後更將人行道覆蓋上與停車場一樣的水泥鋪面,她邀集停管處、新工處等相關單位辦理會勘,指示停管處應積極與業者溝通變更格位及停車動線,更要求新工處應盡速將實體人行道回復原狀,還路予民。

但柳采葳批評,對於業者填平人行道私設斜坡道之行為根本無可奈何,僅能消極的發函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另外,私設斜坡道,從2020至2021年起,分別有35件、16件及31件,今年1至2月也有9件,似乎根本無法可罰,行人權益安全誰來保障?市府成行人地獄最大元凶。

對此,新工處表示,經現場勘查,停車場並未依規定先向停管處申請設置停車場,也未事先向新工處申請設置車行斜坡道,擅自逕行施工並破壞既有人行道,第一次違反,可處3萬元至6萬元罰款,並書面通知勒令恢復原狀。

停管處指出,此案廠商打算經營平面停車場進行整地,把實體人行道改掉,停管處會持續連繫新工處,看新工處認定業者如何復舊,若還沒拿到合法登記就收費,就違反停車場法,停管處後續會觀察業者改善情況, 決定是否予以核發停車場營業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