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權與香港的距離 國安法三年萬馬齊瘖

香港社會距離極權統治還有多遠?(檔案照片/Unsplash)
香港社會距離極權統治還有多遠?(檔案照片/Unsplash)


政治理論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的成名鉅著《極權主義的起源》,分析了極權主義的統治特徵,而她的另一著作《平凡的邪惡: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則道出極權下不假思索為政權服務的人,即使不存惡意,但所造成的災難遠比本性邪惡來得慘烈。在港區國安法實施三年的當下,透過重溫這位曾在納粹德國治下的猶太裔學者經典,反思香港社會距步向極權統治還餘下多少步﹖而我們身邊又有多少平庸之惡、旁觀之惡﹖

極權主義四大機制 

在鄂蘭筆下,極權統治下的人民生活是極端孤獨、無助而令人戰慄的。英國社會學家斯坦·林根(Stein Ringen)歸納出《極權主義的起源》中,使統治成為極權主義的四大機制:統治靠恐怖來維持;統治深入到規範人與人之間的自然連結及私人領域,包括家庭連結及習俗、甚至心態;管治是通過普遍的及非人性的官僚機構來施行;國家在一個意識形態的權威下運作,該意識形態解釋國家的使命,並為其掌權及掌控手段予以正名。

惡法脅迫 港人失去免於恐懼的自由

香港有恐怖統治嗎﹖港區國安法實施近3年被捕人數約250人,隨著案件排期審理,入罪的人數與日俱增,入罪率為百分之一百。國安法出台後,最大宗的案件是民主派「35+」初選案,高等法院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早前裁定,16名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控罪的被告全數表證成立,極大機會入罪。香港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在退休前接受傳媒訪問,還將國安法案件百分百入罪當政績般吹噓,但凡有常識的人都知道,世上只有一條控罪是定必入罪,那叫「莫須有」。現實往往比鬼故事還恐怖,筆者聽過不止一位香港民主派人士說,國安法實施後每到清晨四、五時便會從夢中驚醒,待在床上等早上七時過去才起來過新的一天。國安公處習慣清晨時分掩至抓人,一旦被捕幾乎都不能保釋,被還柙到開審經年累月,而審判劇本早已寫好,坐牢是唯一的結局,部分控罪最高刑期是終身監禁。這些曾經敢言的香港人在惡法脅迫下,早已失去了免於恐懼的自由,直至他們離港才得以安寢。

逐步侵入私人領域  學童在家接受洗腦教育

統治如何才算侵入私人領域﹖那便是連一言一行,所思所想也受到管控,思想工作從來是中共的拿手好戲,「真理部」天天開動進行似是而非的政治宣傳,將每個人化為黨國服務的工具,也就是將人類非人化地統治,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便是其中一項鮮明的例子,在此不贅。至於香港,目前尚未發展到中國大陸般嚴重,但已有這個勢頭,如日前鬧得沸沸揚揚的器官捐贈風波,港府以女嬰跨境心臟移植事件為契機,加速推進中國大陸與香港跨境人體器官捐獻互助合作機制,部分香港市民聯想到中國買賣器官的傳聞而對合作機制有保留,連累器官捐贈登記取消數字飆升,特首李家超隨即高調批評這些「破壞系統」行為是個「恥辱」,要求警察徹查。捐贈器官純屬個人意願,過去亦未見港府如何大力推動器官捐贈登記,但當事情牽扯到中國大陸,便要兼顧整體國家利益與國內同胞感情,不能輕忽了。又例如暑假在即,教育局向各全港中小學及特殊教育學校發出通函,指示學校按局方製作的「國家安全教育暑期自學教材」,籲中小學生暑假期間每天做一道選擇題,意圖將中共「從娃娃抓起」的那套移植香港,學童放假在家仍每天接受洗腦教育,被灌輸有利中共統治的意識形態。

僭建新法打擊異己  逆我者亡

至於通過普遍及非人性的官僚施行統治,以及國家在一個意識形態的權威下運行這兩點,我們可以從極權主義的執政特點簡單說明。極權下,人民會意識到現行的憲法並非真實的規範基礎,領導人的意志才是安身立命之本,政權可隨時指認敵人,每個人都是潛在受害者,人與人失去了信任,個人全然孤獨,人民只能成意識型態的傀儡,任其擺布,從而達至全面統治。根據鄂蘭的分析,極權主義執政特徵,包括蔑視法律和合法性,同時強調警察是核心權力工具,運用秘密警察對付政權任意指定的敵人。不是吧,中共開口閉口都講法治,何來蔑視法律﹖須知道,「依法治國」與「以法治人」是完全兩套概念,極權政府要求社會按其安排運作,法律是政權任意擺弄用以對付人民的工具。

以《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的遭遇為例,他被控違反國安法,一度獲法庭批准保釋,中共喉舌《人民日報》撰文直指不該,隨後保釋被駁回,繼續被關柙;黎本身是英國公民,聘用了英國御用大律師蒂莫西·歐文(Timothy Owen)為其抗辯,完全合情合法,香港特首李家超為阻蒂莫西·歐文出庭,竟就海外律師不能參與國安法案件提請人大釋法。黎智英的兒子黎崇恩到美國國會出席關於香港問題聽證會時說:「我父親唯一的所謂罪名是不同意及譴責中國共產黨和香港政府試圖把異見噤聲的行為,而因如此,他將面臨在獄中度過餘生。」港府宣稱他們所有作為均「依法行事」,但當現有法律不能為其所用時,便僭建新法、惡法,卑劣至極。我們看看香港警隊在過去三年的「豐功偉績」以及國安法指定法官如何隨著政權笛子起舞,便可量度出香港社會與極權之間的距離了。

我們會否成為「平庸之惡」的化身?

「平凡的邪惡」(the banality of evil)是鄂蘭在《平凡的邪惡: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一書中提出,鄂蘭將1961年耶路撒冷地方法院對納粹戰犯、「猶太問題最終解決方案」重要執行者阿道夫·艾希曼(Adolf Eichmann)的審判寫成5篇報告,後集結成書。鄂蘭見到這個惡名昭彰的納粹戰犯,完全不像罪大惡極之人,他只是一個在工作時不帶感情與道德,一心想著平步青雲的平庸公僕,而艾希曼亦不認為自己要對屠殺猶太人負上責任,因他並非決策者,所做的一切都是忠於上級指令行事而已。艾希曼是「平庸之惡」的化身,邪惡沒有深度亦沒有根本,卻像細菌沿著潮濕的表面擴散。今天,香港充斥著像艾希曼般庸碌平凡,一心想在職場上有所表現的人,對極權的默許、服從與奉承滋養著邪惡。橫顧四周,大家身邊有這樣的人嗎﹖還是你正是其中之一﹖

作者》余知宜  在香港從事傳媒工作二十多年,走訪社會各界,目前在台,不忘記者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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