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擊館長陳之漢 槍手劉丞浩判刑15年6月定讞

竹聯幫寶和會涉「館長」陳之漢槍擊案等案件,二審依殺人未遂等罪將槍手劉丞浩(前左)判刑15年6月、規劃槍擊案的寶和會幹部施俊吉(前左二)判刑16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定讞。(資料照片,中央社)
竹聯幫寶和會涉「館長」陳之漢槍擊案等案件,二審依殺人未遂等罪將槍手劉丞浩(前左)判刑15年6月、規劃槍擊案的寶和會幹部施俊吉(前左二)判刑16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定讞。(資料照片,中央社)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網紅「館長」陳之漢3年前遭槍手當街開槍,身中三槍到地。二審依殺人未遂等罪將槍手劉丞浩判刑15年6月、規劃槍擊案的寶和會幹部施俊吉判刑16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定讞。

檢警指出,寶和會從事恐嚇取財、酒店圍事、詐欺等犯罪活動,也接受他人重金委託買凶殺人,這項任務由施俊吉主導,另負責支付安家費及協助選任律師等。

館長陳之漢因經營健身事業並跨足其他商品買賣惹來殺機,寶和會接手後,交由施俊吉規劃,選定劉丞浩為槍手。劉男於民國109年間先到陳之漢經營的健身房進行環境勘查,並故意摸其胸部等,製造犯案動機。

同年8月27日,劉男從台北市內湖搭計程車,前往館長經營的健身房林口旗艦館外,埋伏將近3個小時。次日凌晨2時21分,劉男見館長步出健身房走上座車時,突然現身持制式手槍朝他身體連開3槍。

陳之漢雖舉起右手抵禦,但仍中彈倒地,強忍疼痛持手機開直播,引發社會關注。劉男則於犯案後直奔警局投案,聲稱不滿陳之漢指控他性騷擾,害他遭肉搜才犯案。

不過,檢警發現劉男犯案後應答鎮定,且找知名律師辯護等行為,懷疑是策劃好的犯罪,循線追查出寶和會主導犯案。

一審台北地院依殺人未遂、擄人勒贖等罪將槍手劉丞浩判刑16年、施俊吉判刑18年6月。高院認為,劉、施2人對陳之漢犯殺人未遂罪部分維持原判,涉擄人勒贖案則審酌已與被害人和解,兩罪合併後各改判為15年6月、16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