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關渡鹹粥老闆娘!狠男一審判20年自認「情堪憫恕」 二審打臉原因曝
離婚臨時工周俊男想追已婚「關渡鹹粥」潘姓老闆娘,卻被冷淡拒絕,他竟近距離槍擊殺死潘女,一審依殺人、槍砲判執行20年,他不滿判太重且自認符合「情堪憫恕」條款,因此上訴拚輕判,檢方則上訴求重判。高院合議庭審酌,周男只因追求不成就預謀殺人,且迄今不透露槍彈來源也未與家屬和解等理由,認定一審判決沒問題,今天駁回檢辯上訴。可上訴。
52歲的周俊男擔任送貨員、臨時工,他在北投區獨居,之前到位於台北市北投區知行路「關渡鹹粥」吃飯時對已婚的越南籍潘女一見鍾情,成為店裡常客,周俊男賣力展開追求,讓潘女極為困擾。去年5/20下午4點多,周男從不詳處取得改造手機及至少3顆的子彈,並在6/10下午1點多將槍彈放進黑色側背包,騎機車前往「關渡鹹粥」,趁潘女獨自顧店的機會,近距離朝她的左胸開槍致死,周男逃亡12小時後落網。
一審開庭時,周男認罪,但他卻提了一份「出獄後按月賠償至300萬」的離譜和解方案,遭家屬痛斥「沒誠意、惡人、色魔」,一審依殺人罪判15年、槍砲罪判6年,合併執行20年。
周男和檢察官都針對量刑部分上訴,周男認為判太重,檢察官認為判太輕。
高院合議庭指出,一審認定周俊男持有槍砲及殺人罪,分別審酌過他持有槍彈的期間、用途及未透露來源等原因;一審也充分考量,他僅因追求潘女不順利,引發對方負面回應,才預謀犯案,造成被害家屬難以回復的傷痛。而他雖然坦承犯罪,但他有強制罪等犯罪紀錄,迄今也沒辦法彌補家屬及取得原諒。
合議庭認為,一審依據量刑因子綜合判斷後,定出應執行20年,沒有違法或不當,檢方認為判刑過輕,周俊男認為判太重及主張引用《刑法》「情堪憫恕」條款減刑,均無理由。檢辯都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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