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雷達內幕/軍購冤大頭!雷神:向國防部「重複要2次錢」都照付

[FTNN新聞網]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我向美國軍火商「雷神」軍購武器,被美國司法部調查出是「多付錢」的冤大頭。跟據美國司法部揭露,雷神向國防部針對同一批的武器服務費用,「重複收取 2 次錢」,軍方都照付。至於我軍購被當成「盤子」事件,國防部目前沒有更詳細的說明。

位於樂山雷達站的空軍偵蒐預警中心具備長程預警雷達。(圖/取自國防部)
位於樂山雷達站的空軍偵蒐預警中心具備長程預警雷達。(圖/取自國防部)

根據美國司法部所發布的新聞稿,指出雷神公司已經向美國政府承認,透過在合約談判期間歪曲了軍購成本,並在這些合約上收取過高的費用。雷神公司承認,它一直沒有披露雷達站人員合約的真實成本與定價數據。雷神公司也承認,它在一份國防部的合約上,收取了「2次相同的費用」。

美國司法部新聞稿沒有標記「台灣」字眼,但在所揭露的雷神合約採購日期,與我國防軍購的日期重疊。國防部已經承認遭受雷神公司的欺瞞,但一直未詳細說明細節。

根據美國司法部新聞稿指出,雷神公司在「長程預警雷達站」派遣人員合約上,竟離奇的重複收了 2 次錢,軍方也照付。台灣的樂山雷達站長程預警雷達系統,是由美國雷神公司承包與維護,這份新聞稿也形同揭露了我長程預警雷達站,是由雷神公司派遣人員在台駐站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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