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陞案更一審 許金龍限制出境、出海延長8個月

【民眾網編輯劉家瑜/綜合報導】

日商百尺竿頭收購樂陞科技破局,並成為我國證券交易史上首宗公開收購違約交割案,樂陞時任董事長許金龍涉證券詐欺等罪行,一審被判刑18年,高等法院改判許12年徒刑、併科罰金1億元,並准予2億元交保,上訴後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認為,許金龍有逃亡之虞,裁定自1月28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高等法院更一審日前開庭,法官經聽取檢察官意見,並審酌全案卷證,及許金龍分別在一、二審被重判18、12年不等徒刑,足以認定許金龍犯罪嫌疑重大,有高度可能為逃避刑責,而逃匿出國,而且,全案相關資金往來對象尚涉及我國境外地區對象,許金龍顯然有管道至境外,而有逃亡之虞。為確保此案將來訴訟順利進行、及日後刑罰的執行,有將許金龍繼續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許金龍目前限制出境、出海至今年1月28日為止,高院更一審裁定應自該日起,繼續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

遊戲公司樂陞科技曾一度為上櫃遊戲類股股后,2016年5月底宣布,百尺竿頭要砸48.6億元,以每股128元收購樂陞股票,股價飆升最高到115.5元,但最終卻因資金未到位破局收場。樂陞市值蒸發逾183億元,2018年10月黯然下櫃,大批投資人血本無歸;台北地檢署指控許金龍套利達40億元,起訴求刑30年。

雖許金龍否認不法、喊冤,堅稱沒有一毛錢放進他的口袋,北院認定他隻手遮天,以非法私募等7大犯罪事實,重判18年徒刑。高院認定,許金龍「自導自演」主導5度非法私募、公開收購、炒股、內線交易、侵占樂陞資金、不實美化財報等6大犯罪事實,犯罪情節重大,各罪合併判應執行12年刑期,部分判處無罪。許獲准以2億元交保。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仍有犯罪事實有待釐清,將許金龍有罪部分發回高院更一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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