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檢局隨機抽驗30件玩具 7件不合格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兒童節將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2)日公布玩具檢驗結果,今年在各大百貨賣場、書局、網路購物平台等販售通路,隨機購買30件不同種類的玩具商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品質項目」計1件不符,主要是生菌數檢驗超出生菌數限值;另「商品檢驗標識」或「中文標示」共計6件不符。

針對不符合商品,標準局表示,「品質項目」不符合商品,已依商品檢驗法依第63條之1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違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商品檢驗標識」或「中文標示」不符合者,通知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標準局呼籲,家長於選購玩具時,應選擇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商品,並檢視外包裝中文標示的完整性,如廠商名稱、地址、主要材料成分、適用年齡等資訊;使用時,應詳細閱讀說明書、警語及使用注意事項。同時亦提醒,勿讓小孩將玩具放入口中或啃咬,以防攝入有害物質,並請家長應依商品中文標示等資訊,選擇適合年齡玩具給兒童使用,教導正確使用玩具。另外商品包裝的軟質塑膠袋,拆卸後應立即銷毀,避免兒童罩於臉上玩耍產生窒息危險。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日公布玩具檢驗結果,1件烟花泡泡機玩具不符合品質標準。(標檢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