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組員機上或國外違反防疫規範 首納民航法開罰

交通部上週預告修正《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首度將機組員於機上或國外執勤時違反防疫規範,納入《民航法》開罰。民航局說,新制預告期4天,預定本週內實施。

長程航班或入境他國的機組員返國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訂有檢疫措施,違反規定者,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但對在機上或在國外執勤的飛航作業人員違規者,苦無開罰依據。現行《民航法》也只規範飛航安全,無法處罰違反防疫規定的飛航作業人員,以致先前華航、長榮機組員違反防疫,都只能交由航空公司自行裁罰。

民航局因此修正《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新增規範「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航空公司應確保飛航、客艙、簽派、維護等相關飛航機組員於執勤期間,務必遵守民航局「機組人員健康管控措施」,違反規定者,將依《民航法》開罰。

依民航局防疫指引,機組人員執行國外過夜任務時,需全程戴口罩、全套防護裝備、組員專用廁所、外站住宿「1人1房」、禁離房間、禁止訪客,每日行動健康與外站旅館名冊需填報民航局備查,防疫規定逾20項。若航空公司違規,罰鍰新台幣60萬到3百萬元,飛航作業人員個別違規,罰6萬到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