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失竊哀鳳在置物箱內 警定位將竊賊逮捕判5月徒刑

新竹1名張姓男子騎機車到新竹市香山「南港賞鳥區」賞鳥,不料機車遭竊,而張姓男子的哀鳳手機也放在置物箱內。警方接獲報案後,根據手機定位系統,2個多小時後在苗栗將呂姓嫌犯逮捕。全案法官審理終結,法官依竊盜罪名判處呂姓男子5個月的有期徒刑。

判決書中指出,被告51歲的呂姓男子,今年5月10日傍晚,在新竹市香山區「南港賞鳥區」,發現張姓男子的機車停在賞鳥區附近,於是以自備的鑰匙發動機車,直接將機車騎走。

被害人張姓男子發現機車遭竊後,向附近的新竹市警局朝山派出所報案。由於被害人的哀鳳手機放在失竊機車的置物箱內,警方根據手機定位發報位置,於當天晚間7點多,在苗栗頭份市將被告呂姓男子逮捕,當場查扣贓車和手機,並在被告呂姓男子身上查獲毒品安非他命。全案警方則是依竊盜和毒品罪嫌送辦。

法官審理後指出,呂姓男子有多次毒品、竊盜前科且被判刑,仍不知悔改,不循正途獲取所需,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之觀念,依竊盜罪判處呂姓男子有期徒刑5個月,如易科罰金,要付出15萬元才能免除牢獄之災。(彭清仁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