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相機開單一次完成 桃警駁斥

網傳警用機車車頭配備最先進照相機,附上紅單、影片和截圖,證明警方可「錄影拍照開單一次完成」,桃園交通警察大隊駁斥是錯誤訊息,強調警用機車車頭上方為蜂鳴器、下方為行車記錄器,僅供警方一般行車記錄使用,呼籲勿信網路謠言。

近期社群平台臉書、通訊軟體LINE流傳1張「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巡邏機車」照片,並搭配1則影片,宣稱警用機車車頭配備最先進照相機,可錄影拍照開單一次完成,短短5秒就開了15台機車未禮讓行人的紅單。

經警方查證發現是網路流傳許久的影片被重新斷章取義,照片中警用機車車頭上方為蜂鳴器、下方為行車記錄器,僅供警方一般行車記錄使用。

警方解釋,網傳影片內容有一位路人站在行人穿越道,行經的機車均沒有停讓行人、直接通過,畫面右上角出現多張罰單截圖,地址位於北市,是民眾行車記錄器檢舉開單,謠稱為桃園警用機車鏡頭開單,是「錯誤」訊息。

警方指出,這則網路謠傳影片,過去至今已分別由「台中、台南、台北、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陸續澄清,每次皆會張冠李戴,警方也十分無奈,強調該影片為民眾以行車記錄器拍下檢舉後,將檢舉結果剪輯至影片中,網傳影片中檢舉結果擷圖有註明是「民眾檢舉」,並非傳言宣稱是警方舉發。

警方說,過去網傳影片也曾被挪用,錯稱為政府科技執法或警用機車錄影開單,且將「機車」未停讓行人的罰鍰1200元錯植為6000元,呼籲民眾勿信網路謠言,遵守交通規則就不怕假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