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郵政用地不好活化? 中華郵政23.3%、共65處節餘空間未曾利用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中華郵政轉民營化後,如何活化土地、房舍中節餘空間,成提升資產價值及營運效益重要工作。但立法院預算中心調查發現,自2003年起至2022年底止,中華郵政節餘場地279處,竟有65處未曾活化利用,要求改善。

中華郵政解釋,未曾活化利用原因為土地分區使用限制為機關或郵政用地等,或因無獨立出入口及停車場等,影響使用意願。中華郵政2022年持續活化資產運用,利用節餘房地辦理出租。

依郵政法規定,中華郵政得經營郵政資產營運,於不違背事業目的、原定用途或營利事業項目前提下,由各等郵局及郵件處理中心檢討所轄房地實際使用情形,將節餘場地妥適運用或提供他人使用以獲取收益。

為積極辦理資產活化,加強資產營運管理,2003年2月中華郵政訂定房地產運用作業要點,頒定各等郵局(處理中心)房地資產營運獎勵要點,還成立房地資產營運督導小組統籌規劃、協助並獎勵各局辦理房地資產活化事宜。

但立法院預算中心調查發現,自中華郵政推動活化節餘空間起,至2022年底止,節餘場地總計279處,面積達8萬3009平方公尺,其中202處已活化出租、作倉儲或建置郵政會館等,占72.4%;77處尚未活化利用(占27.6%)。

而77處尚未活化利用的節餘空間中,扣除屬房屋老舊或現況未達可使用狀態者10處、2處曾出租使用,還有65處未曾活化利用,占23.3%。

預算中心指出,中華郵政為改善、紓緩營業場所擁擠情形,減少租用局屋,以及提升服務品質,推動4年1期專案購建郵政局所;但卻有65處節餘場地,因土地分區使用限制及建物格局而未曾出租利用,

預算中心認為,65處場地未曾活化利用的節餘空間,或因土地分區使用限制等活化不易,但仍應研謀可行活化措施,以建置高服務品質及具開發效益之郵政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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