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膠股》泰豐中壢停產 4對策

【時報-台北電】泰豐(2102)關於媒體描述關廠賣地報導,澄清說明。

受美國商務部(DOC)於110年5月24日通過對台及多國乘用及輕卡車胎案之反傾銷案終判稅率,台灣正新輪胎20.04%,南港101.84%,其餘業者(含泰豐)84.75%;此項稅率之實施已影響泰豐主要市場美國之接單全面性衰退,使得泰豐營運產生衝擊。為面對現況變通求存及追求公司永續經營並顧及公司及股東最大利益考量下,先行停止中壢廠生產,而有關停產對公司影響及對策說明如下:

一、中壢廠於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擬於6月下旬起全面停產,並於符合法令規定下呈報主管機關申請員工大量解僱,依勞動法令辦理相關作業,以減少各項支出。

二、非美國市場之訂單由觀音廠承接及出貨,以維繫客戶及泰豐營運。

三、美國訂單轉與海外代工合作生產,以逐步恢復對美供貨。

四、開發非「乘用車(PCR)和輕卡車(LT)輪胎」之產銷,如賽車競技輪胎等,及開發其他高附加價值輪胎以提升公司營業效益。

泰豐更附帶說明,由於美國年初裁定對台灣乘用及輕卡車胎課以高傾銷稅率,中壢廠營收遽減,惟截至第一季僅約占合併營收27%,亦即佔泰豐生產比重較高者並非中壢廠而係觀音廠;面對美國反傾銷稅之重大衝擊,而關閉中壢廠由觀音廠整合泰豐全公司之產能,應屬明智、理性之抉擇,無關媒體報導所謂市場派爭奪經營權云云。泰豐經理部門面對重大衝擊之緊急對策評估作業,於獲知「美國110年5月24日通過對台及多國乘用及輕卡車胎案之反傾銷案終判稅率高達84.75%」之次日(5月25日)加速研議,並於110年6月7日發出董事會召集通知,可見與110年6月10日於報端刊登之所謂市場派揪團廣告,聲稱欲於10月間召開臨時股東會事件無關。

泰豐處分子公司資產之規劃早有時日,因美國反傾銷稅衝擊而不得不關閉中壢廠,將產能整合至觀音廠,則處分中壢廠資產取得資金以應對員工資遣費、退休金等、償還銀行借款以改善財務結構,並將增加研發及資本支出以致力於謀求開發非「乘用車(PCR)和輕卡車(LT)輪胎」之產銷,如賽車競技輪胎等,及開發其他高附加價值輪胎,以提升公司營業效益。(編輯整理:葉時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