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陳立儒性騷騎士案 法院認定損害榮譽罰3個月俸

懲戒法院書記官長林玉苹指出,「屢次向A女表示得以做愛、開房間等方式抵付賠償金,造成A女心生畏怖,屢受冒犯的情境足以損害A女的人格尊嚴。」

懲戒法院審理後,認為陳立儒所為嚴重損害檢察官的榮譽與尊嚴,對司法公信力也造成傷害,雖然以言詞性騷擾被害人,違失情節重大,但合議庭表示,還不至於不適任檢察官職務,因此以公務員懲戒法等規定,判決依現職月俸罰款3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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