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廉合作 查獲嘉義前縣議員涉嫌詐領助理費案

嘉義縣汪姓前縣議員涉嫌以人頭虛報薪資詐領助理費3百多萬元,遭法務部廉政署與嘉義地檢署查獲,依貪污治罪條例移送法辦,訊後汪姓前縣議員夫妻二人均以20萬元交保。

嘉義地檢署指出,擔任嘉義縣第16屆和第17屆的汪姓前縣議員與鄭姓妻子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分別遊說鄭姓民眾等二人充當人頭助理,從民國98年7月起至103年之間,向嘉義縣議會申請按月撥付公費助理薪資、春節慰勞金等款項,再由議員的鄭姓妻子持用人頭帳戶存摺及印鑑提領現金,挪為個人私用。

汪姓前縣議員夫妻二人不法所得超過3百多萬元,被依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送辦,訊後以20萬元具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