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傳喚4里長20里民 顏寬恒發聲明籲「適可而止」

檢警傳喚4里長20里民 顏寬恒發聲明籲「適可而止」。(資料照/陳淑娥攝)
檢警傳喚4里長20里民 顏寬恒發聲明籲「適可而止」。(資料照/陳淑娥攝)

台中地檢署今天上午指揮警方傳喚中二選區4名里長及20名里民進行調查「神秘餐會」,相關人等均在下午全數請回。顏寬恒競選辦公室晚間發佈聲明,嚴詞譴責檢調「逮人、押人」行為,欺人太甚,檢警大動作搜查,企圖恐嚇善良的鄉親,讓大家領教執政的厲害,呼籲執法要標準一致,適可而止。

顏寬恒競選辦公室聲明全文如下:

對於檢調大動作前往民眾家中「逮人」的行為,根本就是欺人太盛,一大早就有大批警力進入里長家中,強行要將人帶走。明明可以透過傳喚的方式,為何要出動大量的警力前往「押人」,而且在地檢署一待就是一整天,是不是想要用疲勞訊問的方式來取得供詞?

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是,選舉期間的里民聯誼座談,居然會造成這樣的軒然大波,民進黨在辦理公投說明會及造勢活動時,也都提供肉粽、肉包、四神湯、水果…等給與會民眾食用,但只要不是民進黨舉辦的活動,就被曲解成「違法、涉及賄選」,而且為何只辦與顏寬恒相關的活動?是否希望就此造成寒蟬效應,以影響選舉結果?檢調有用相同的標準檢驗民進黨的候選人嗎?

法務部已在民國100年發出函釋,「提供參加民眾適度茶水、簡便餐飲不構成賄選」,不免令人感到在民進黨執政下的台灣有警察國家復辟之虞。民進黨的兩套標準實在發揮的淋漓盡致,而且透過執政的強大權利,調動檢警進行大動作的搜查,企圖恐嚇善良的鄉親,讓大家領教執政的厲害。

所以我們在此呼籲有權力的政府執法要標準一致,適可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