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中心出來面對!智冠換股案涉關係人交易 應立即駁回而不是事後罰款了事

[Newtalk新聞] 智冠與榮剛的股權交換案不斷引發爭議,除換股比例差距過大影響股東權益外,審查期間更爆出智冠隱匿關係人一事,恐牽涉財報不實、交換案送交股東會等疑慮,讓智冠股價近日上沖下洗,更讓股東們感到不安。櫃買中心表示該換股案仔細審查中,1月30日才會宣布相關裁定。網銀國際今日則發出聲明,呼籲櫃買中心勿讓智冠、榮剛近十萬名廣大股東遭受損害,不要成為損害股東權益的幫凶,並立即駁回此案,而不是用事後罰款來了事。


網銀國際今日透過臉書專頁,發出聲明如下:


智冠、榮剛股份交換案,嚴重損害股東權益並涉及關係人交易需送交股東會表決,請櫃買中心立即駁回,勿讓智冠、榮剛近十萬名廣大股東遭受損害。


智冠與榮剛股份交換案違法事證,櫃買中心已自各種管道取得在案,然而截至目前為止,股份交換案1月30日申報生效日將近,櫃買中心卻遲遲沒有任何裁決與態度。


櫃買中心若讓這案子直接生效,再用罰款的方式處理違反取處辦法?讓這種嚴重損及廣大投資人權益的事件,不是予以駁回,而不是用事後罰款來了事,這不但戕害兩家上櫃公司股東之權益,更嚴重損及主管機關威信。


智冠公司股份交換案違法事項實罄竹難書,茲舉違法尤重者如下:
1、 假策略聯盟股份交換之名,行稀釋股東權益,謀奪私人經營權之實!
2、 違法阻撓獨立董事、董事索取董事會議案資料,違反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
3、 違法阻撓獨立董事執行職務,違反證券交易法!
4、 換股對象欠缺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5、 嚴重低估智冠公司價值,換股比例損害智冠公司股東權益!
6、 急不可耐的在12月21日通過換股,換股時點倉促,為何不待 112 年度
終結、完整年度財務資訊出來後,再進行議案討論?凸顯背後目的只是為了謀奪私人經營權!
7、 股份交換案產生投資超限、隱匿關係人交易及關係人交易應送股東會未送之違反取處辦法情事!


籲請櫃買中心速速駁回智冠、榮剛股份交換案,發揮身為投資人及股東權益守護神的功能,不要成為損害股東權益、謀取公司經營權的幫兇,致外界誤認櫃買中心為不法集團所把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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