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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1年01月22日公司名稱:中茂(5205)主 旨:中茂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相關事宜。發言人:詹益國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1/222.減資基準日:110/01/23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1)本公司於109年11月10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01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77722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茲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2)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8,505,20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85,052,000元。(3)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本次減資新台幣111,031,2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1,103,120股。(4)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4,020,800元,減資後發行股數計7,402,08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本次減資作業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減少600股(即每仟股換發400股),減資後不足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前5日起至停止過戶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者,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1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6)本次換發作業相關日期(期間)預定如下:a.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0年4月7日。b.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自110年4月8日起至110年4月16日止。c.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0年4月11日(因適逢例假日,臨櫃辦理提早至110年4月9日下午4時30分止)。d.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10年4月12日起至110年4月16日止。e.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0年4月16日。f.新股票上櫃買賣日(舊股票終止上櫃日):110年4月19日,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7)換發手續及地點:a.本公司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集保劃撥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b.已過戶舊股票換發: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請儘速將現股股票送存入證券集保帳戶。若未能及時送存者,請股東持舊股票、原留印鑑章及集保存摺影本,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換發股票申請書及無實體登錄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及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無實體登錄。c.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者,須俟新股發放日110年4月19日後,請股東持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證券交易稅單、集保存摺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補辦過戶後再依前款辦理換發及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無實體登錄。d.已存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份,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e.本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指示、因應客觀環境須予以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4.換發股票基準日:110/04/16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0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4/16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8.新股預計上櫃日:110/4/19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7,402,080股10.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52.5%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指示、因應客觀環境須予以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