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車犯案 近2年逾600刑案

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遭槍擊命案,槍手連續駕駛2輛權利車犯案,刻意製造斷點,案情陷入膠著。警方統計,去年迄今,權利車所涉及的刑案達611件,尤其有6起殺人案利用權利車作為交通工具,彷彿已成為黑幫犯案SOP。警方表示,在相關單位沒有同步管理的漏洞之下,目前有多少權利車在路上趴趴走成為黑數,並衍生偽造車牌等問題,交通監理機關應盡速提出有效管理措施。

2年前新店咖啡商在自家門口,遭歹徒行刑式連開4槍狙殺,警方鎖定車牌迅速查出犯案轎車的車主,發現是權利車,已轉了好幾手,原車主根本不知車輛落在誰手上。

去年1月,桃園角頭「黑人」遭當街狙殺,槍手縱火燒車滅證,警方好不容易查出車身號碼,發現也是權利車,並已轉賣3手;今年7月林士傑命案,歹徒也是用權利車犯案,事後放火滅證,讓警方懷疑可能是特定黑幫犯案的SOP,警政署長張榮興十分重視權利車對治安影響,指示研議對策。

警方指出,所謂權利車,是車主辦車貸、設定動產擔保登記後繳不出錢,因車輛無法辦理過戶登記,只好將車輛私下轉讓賣給當鋪、中古車行或個人,價格大約僅市價3分之1,所以有不少人願意冒著車子被銀行拖走的風險購買「使用權利」。

因法律關係複雜,無法同步管理下,警方難以直接查知使用者,耗費不少偵查能量,也錯過破案先機。

外界曾建議修正當鋪業法,禁止當鋪買賣權利車,但官警坦言,這有違民法所有權自由處分原則,但警方會加強稽查當鋪業者是否落實收當物品建檔。

警方統計,從去年1月至今年6月,扣除6起重大殺人案,權利車涉犯刑案,以侵占最多,其次依序為詐欺、偽造文書、竊盜、妨害自由。官警說,雖大多是買賣雙方糾紛而提告,仍讓基層員警增加負擔,且浪費司法資源,建議交通部應強化監理,防制權利車繼續遭不當轉讓犯案。

交通部則表示,先前已請公路局思考,因債權轉換車輛但未辦過戶時,銀行與當鋪方可否有相關措施,會請公路局與警政署討論,目標要讓因債權問題拍賣販售的車輛,須依規定確實辦理過戶,別私下提供車輛讓他人使用,衍生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