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受損必有我師焉? 大專院校兼任教師爭議總整理

文/公庫實習記者 洪育增
大專院校兼任教師們未被納入《勞基法》、《教師法》之中,不僅喪失勞保、勞退福利,也缺乏和其他勞工、專任教師相比,較為一致的薪資參考依據。而《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也因為無續聘保障、容易致使兼任教師受到校方惡意解聘的影響,因此無法保障兼任教師的權利。這二十幾年來,隨著物價上漲、少子化等浪潮,造成兼任教師的工作環境在薪資結構、勞健保機制、請假機制等各層面似乎愈趨惡化。良好的教育環境與品質不只需要硬體設備的汰換,更需要法律條文、工作條件的保障及更新,才能使身為勞動者的兼任教師們得以發揮所長。(全文詳見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