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砍組頭 男判刑3年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7日電)李姓男子沉迷職棒簽賭而欠債還不出錢,竟在去年持刀砍殺組頭,導致對方肚破腸流。最高法院依殺人未遂罪判刑3年定讞。

根據法院判決,李男沉迷職棒簽賭而欠下債務無力償還,被逼急了竟心生歹念。他於是在去年4月藉口還債,約組頭沈姓男子在新竹縣湖口鄉公所前碰面。

李男到場後,拿出預藏的生魚片刀砍向沈男,一路追殺,砍得沈男肚破腸流。沈男忍痛逃離,就醫撿回一命。

李男事後向警方自首,坦承犯案。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他殺意堅定,在公眾場合持刀攻擊無招架之力的人,對社會治安危害大,但考量他和沈男達成和解,取得對方原諒,依殺人未遂罪判刑3年。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103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