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不繳 當心財產被強制執行

臺南市某公司積欠民國九十六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四千餘萬元,經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拍賣不動產,近年房地產交易熱絡且價格不斷攀高,國稅局積極徵起欠稅,追蹤分析欠稅人名下賸餘財產執行可行性,透過內政部不動產交易時價查詢服務網發現其公司賸餘財產依目前市場行情價格應有拍賣實益,主動聯繫案屬重啟不動產拍賣程序,終於將不動產全數拍罄,成功再徵起欠稅款一千一百萬餘元。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如滯欠稅款逾卅日仍未繳納,將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國稅局於移送時會一併提供欠稅人所得及財產供執行機關運用,並隨時追蹤財產狀況,以掌握財產拍賣時機,保障國庫稅收。

南區國稅局強調,針對欠稅人名下不動產,國稅局除隨時掌握市場脈動,評估拍賣實益供執行機關運用外,對於無人應買的不動產也可聲明依底價承受以抵償欠稅,籲請欠稅人主動繳清稅捐,以免名下不動產遭行政執行分署查封拍賣,或由國稅局聲明承受,損及自身權益,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