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未繳,已設定抵押的不動產「可以這麼做」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稅捐稽徵處表示,欠稅人所持有的不動產雖已設定抵押權於第三人,稅捐稽徵機關仍可函請地政機關就該不動產辦理禁止處分登記。

▲房地稅務!欠稅未繳,已設定抵押的不動產仍可成為禁止處分標的
▲房地稅務!欠稅未繳,已設定抵押的不動產仍可成為禁止處分標的

稅捐稽徵處進一步說明,有鑑於強制執行不動產進行拍賣時,其拍賣價格往往高於土地公告現值或房屋評定價格,因此,即使欠稅人名下不動產所設定抵押擔保債權,已超過土地公告現值或房屋評定價格,稅捐稽徵機關對該不動產,仍可辦理禁止處分。

該處特別提醒民眾,請依限繳納稅捐,以免不動產遭禁止處分,進而影響不動產處分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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