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看陳水扁21項1.3億國務機要費支出 犒賞馬永成、餽贈施明德

前總統陳水扁今(7日)舉行國務機要費國際記者。(圖/TVBS)
前總統陳水扁今(7日)舉行國務機要費國際記者。(圖/TVBS)

前總統陳水扁涉及國務機要費案纏訟逾十五年,陳水扁今(7日)舉行國際記者會,強調「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沒有不法所得」,對國務機要費翻案。他稱特偵組當年以貪污1億453萬6390元為由起訴,但是21項機密外交與資助犒賞餽贈支出總計1億3300萬2010元,他說自身沒有不法所得,同時也首度對外公布21項餽贈支出細項。

根據陳水扁提供的資料,稱其遭起訴貪污總金額共計1億453萬6390元。

包括:

1.侵占機密費供私人開銷1912萬4078元

2.侵占機密費交付吳淑珍5637萬1228元

3.以不實犒賞清冊詐領非機密費663萬8000元

4.以私人發票詐領非機密費2740萬252元

前總統陳水扁今(7日)舉行國務機要費國際記者會所準備資料。(圖/TVBS)
前總統陳水扁今(7日)舉行國務機要費國際記者會所準備資料。(圖/TVBS)

他羅列21項機密外交與資助犒賞餽贈支出,總計1億3300萬2010元。

包括:

1.F案3549萬5300元 (委託美國公關公司進行對美行政及國會聯繫工作)

2.資助326反反分裂國家法民主和平護臺灣大遊行2000萬元

3.J案1000萬元 (委託外貿協會從事對日外交工作)

4.W案330萬 (資助中國大陸海外民運人士)

5.D案330萬元 (資助中國大陸海外民運人士)

6.L案新台幣313萬500元 (贊助對台友好美國國會議員競選經費)

7.資助「臺灣禮敬」活動250萬元

8.S案200萬元 (推動台美日三方定期意見交換合作工作)

9.執行機密外交工作人員之相關費用162萬4572元

10.M案172萬6900元 (邀請美國總統柯林頓的政策專家任顧問)

11.資助台中清真寺之修建140萬元

12.FJ案62萬6100元 (出訪友邦經費)

13.資助中華文化復興總會2099萬8638元

14.資助全民公投催生新憲大遊行1000萬元

15.資助鄭南榕基金會500萬元

16.犒賞林錦昌和馬永成500萬元

17.饋贈施明德及捐助施明德講座基金會450萬元

18.資助21世紀憲改聯盟200萬元

19.饋贈病中的陳定南慰問金20萬元

20.饋贈劉導結婚禮金10萬元

21.饋贈陳坤泰結婚禮金10萬元

細究後,當中也發現曾經資助民運人士王丹;陳水扁表示,當時王丹透過關係到總統府面見,他答應給20萬美元,分兩年,一年給10萬美元。另外,民國95年6月時任國安會諮委林錦昌和時任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離職時,陳水扁也各給250萬元。對此,陳水扁說,他們當時「備極辛勞」,所以給予500萬犒賞。

至於饋贈施明德及捐助施明德講座基金會450萬元,說明中則寫道,除了托友人150萬給施明德外,施明德女兒手術時他也轉交給了100萬元,成立基金會時再資助2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