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中投資協定內文 中國未具體承諾禁止強迫勞動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布魯塞爾2021年01月23日專電)歐洲聯盟昨日公布「歐中全面投資協定」部分內文,歐盟強調取得中國市場准入及改善競爭環境的承諾,但中國未實質承諾將批准禁止強迫勞動國際公約。

歐洲聯盟在2020年12月30日宣布與中國原則上達成全面投資協定(CAI),歐盟貿易總署在1月22日公布這份協定部分內文,但強調可能由於法律和技術修訂的過程而進行修改。

公布的內文包括關於協定目標和定義、投資自由化、監管框架、投資及永續性發展及爭端解決等章節。

歐盟先前指出與中國就更多行業的市場准入進行談判,包括製造業、新能源汽車、金融、電信、電腦、貨櫃、航空運輸等。而最新公布內文顯示,雙方協定同意取消從事某種特定經濟活動的企業數量、特定部門或子部門中僱用的人員總數、股份及合資等限制要求。

此外,協定指致力在開放、互惠互利的基礎建立經濟關係,確保建立「公平競爭」、透明性及可預測和基於規則的投資環境;減少或消除相互投資的障礙。

不過,包括歐洲議會及各國人權支持者一直以來關切中國強迫新疆維吾爾族勞動問題,呼籲與中國的協議應該要有能夠充分符合禁止強迫勞動有關國際公約的條款。但協定內文中國並未給予具體承諾。

協定指出,支持以高水準的環境及保護勞工權利的方式促進投資,締約雙方同意共同關心的勞工問題進行適當對話和合作。但如果締約方尚未批准國際勞工組織(ILO)的相關基本公約,則應持續不斷努力。

「歐中全面投資協定」未來需經歐洲議會通過,但目前這項協定已引起不少歐洲議會議員反對聲浪。

歐洲議會在1月21日通過決議,對「歐中全面投資協定」談判結束但內文未反映議會要求利用投資談判作為促進人權工具感到遺憾。

議員們說,歐盟急於達成該協議,不對中國嚴重和持續的侵犯人權行為採取具體行動,這可能損害歐盟捍衛人權的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