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之聲】香港沉淪前的驚恐 ——獨立中文筆會2019年香港年會召開

廖天琪會長說:獨立中文筆會在香港開會,也是一種探視國內政治寬緊的『風向標』」。這「風向標」告訴了我們什麼?絕不是驚悚之言,直覺與感覺告訴我們:香港在沉淪中……

舉辦今年年會阻力重重

香港前議員劉慧卿女士說過:希望筆會每年來香港舉辦會議,「只要你們能來,就表示這裡還有一點點自由。」廖會長理解香港朋友這樣的期待。

但是進入今年筆會香港年會的籌備工作時,就感覺不好,一個字:難!雖不到「難以上青天」的難度,但也繞了無數的彎道。

就說租借會場吧,以往的大學會場,是進不了;以往的社團會場,難以租借;最後得到了塔冷通心靈書舍支持,在書店裡舉行這次年會。

國內會員進入香港,遭遇了中國政府的攔截與封堵。何德普會員長期遭到中國警方的「眷顧」,這次更不例外,警方明令警示何德普不能赴港與會。劉文忠會員為了擺脫警方追蹤,提前4天便關閉手機,離家出走,警方去劉家撲空,打手機關機。劉文忠抵達澳門後打開手機,警方終於打通了電話,質問「為什麼連續幾天打不通手機?」劉說:「手機太舊了,訊號不好。」警方欲通知劉不能赴港與會,劉回答:「我已抵達澳門,我會參加會議。」警方無奈。此次與會的大陸會員是歷屆會議最少的一次,只有少數大陸會員輾轉到場。

會議邀請的嘉賓戴耀廷,因為9日香港法院的裁決,「占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被裁定「串謀公眾妨擾」罪名成立,4月24日將宣判刑期,顯然戴先生是不能與會演講了。

這樣的會議還能持續多久

會議的開幕式由筆會理事齊家貞主持。廖天琪會長致開幕詞,她說,大陸會員排除困難前來赴會是需要勇氣和智慧的,各位在行使公民人身自由的權利,任何干預你們來港的行為都是違法的。當國內會員在面臨打壓、騷擾甚至入罪之時,應當知道,你們不是孤立的,國際筆會是個國際大家庭,每個獨立中文筆會會員的命運都受到國際大家庭的關注。就如國際筆會會長詹妮弗·克萊門特說的,我們永遠站在你們的身邊。副會長露西娜·卡特曼也說,她希望知道每個人的名字,認識每個人的面孔。這種發自內心的真誠是一種強大的力量,會員們應當知道,對自己要有信心。

香港著名大律師、香港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蒞臨會議致辭,他說道:能夠進入香港舉行這樣的會議,就是成功!這樣的會議是不是最後一次?以後能不能召開?誰也說不定。根據這些年來,大陸政府對香港極度的「管卡壓」態勢,何先生有理由這麼分析,一點也不誇張不為過,是向世人提出了客觀的警示與預測。

這些年來,何律師一直高度關心中國人權狀況,幫助與拯救那些遭遇政治迫害的異議人士,許多大陸朋友均受益他的幫助與援手。他與劉曉波的交往與友誼,以及長年堅持組織示威抗議活動,為劉曉波聲援與呐喊,為了感謝何俊仁律師的努力工作,獨立中文筆會授予他劉曉波紀念獎。

廖天琪女士授予何俊仁律師劉曉波紀念獎。圖/作者提供

劉曉波紀念獎,是褒獎長年支持中國民主運動和言論自由的人士,此獎項由劉曉波銅質雕塑頭像和榮譽證書組成,劉曉波的雕塑是德國藝術家理查·黑林格(Richard Hillinger)設計製作的。曾經獲此獎項的有:2003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希林·伊巴迪(Shirin Ebadi),國際筆會副會長瓊安、日本前眾議院副議長牧野聖修、臺灣駐德代表處謝志偉大使、中共體制內著名民主派代表鮑彤,及臺灣民主基金會。

表彰與頒獎對象3人身陷囹圄

此次年會,頒發了「劉曉波寫作勇氣獎」給兩位非常勇敢的維權人士,一位是筆會會員「民生觀察網」的創辦人劉飛躍,他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於2018年被判刑五年。一位是唐荊陵律師,本會榮譽會員。唐荊陵宣導公民不合作運動,於2014年被捕,2016年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五年,今年六月他應當刑滿出獄。

本屆的「自由寫作獎」得主是本會會員譚松先生。他以調查土改和研究右派歷史而著名。他的《長壽湖:1957年重慶長壽湖右派採訪錄》是一本向歷史取證意義非凡的作品。譚松先生現居美國。

本屆的「林昭紀念獎」,頒發給了會員劉豔麗,她多年來從事寫作,在網上公佈與國保的對話,因言獲罪於2016/17被羈押八個月。2018年11月再度被逮捕,罪名是「尋釁滋事」,今年1月庭審但未宣判。劉豔麗是位勇敢的女性,她因言獲罪,在庭上為自己辯護,大義凜然,擲地有聲。

新聞自由與司法獨立遭遇威脅

前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做了「新聞和言論自由受到嚴重威脅」的專題報導。

其實,這次抵達香港,與一些出版界朋友相聚,我們已經聽說了、領悟了,香港的新聞自由、出版自由要有多糟糕就有多糟糕。香港的一些非常著名的政論雜誌,爭鳴、開放、動向等一一掛牌停刊,香港的出版界亦紛紛倒閉,轉產其它行業,香港眾多小書店幾乎一刀切的消失,究其緣由,有說市場維持不下去,有說中共強力機構施壓逼迫「倒閉」……麥燕庭的報告一針見血的指出:香港新聞自由持續下滑的根本原因,是中國政府的干涉與高壓。

前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圖/作者提供

眼下,香港正在討論修法,列出了「誹謗罪」、「煽惑罪」、「非法經營罪」....其實就是堵住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和出版的管道。無獨有偶,香港的司法獨立同樣遭遇了行政介入,所謂的「可引渡罪行」使得人人動輒得咎,隨時有被抓捕,甚至在境外被「綁架」的危險,如桂民海的例子。

銅鑼灣書店經理林鎔基演講。圖/作者提供

香港銅鑼灣書店經理林榮基應邀與會演講,他表示自己只是一名員工,沒有違法,不能承擔法律責任。但中國政府從不依法遵法,現在香港政府屈從的搞了所謂的「可引渡罪行」,很擔心自己未來的安危。

倘若這些法律修改提案通過,「一國兩制」的主要基點:言論新聞自由與司法獨立,名存實亡,蕩然無存,而香港的沉淪結論,就不再是危言聳聽了。 文章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本報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