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在臺商務協會拜會海洋委員會 推動合作交流

記者孫建屏/高雄報導

「歐洲在臺商務協會」13日由執行長何飛逸率領拜會海洋委員會,雙方就臺灣海洋發展目標、海洋基本法等相關法令制定以及淨海活動等議題,進行交流討論。

海委會主任委員李仲威表示,該會成立後,積極推動與協調我國海洋政策及相關涉海業務,去年11月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海洋基本法」,並奉總統令於108年11月20日制定公布,此舉即為我國政府宣示海洋整體政策,希望深植政府及社會各界海洋意識,並將在該法施行一年內,公布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

同時,為落實「海洋基本法」,海委會刻正研擬「海洋保育法」、「海域管理法」及「海洋產業發展條例」等3個作用法草案,以健全我國海洋法制,並打造一個生態永續、海域安全及產業繁榮的海洋國家。

此外,李仲威指出,我國政府近年積極推動離岸風電相關綠能產業,如何在產業發展的道路上,同時兼顧海洋環境生態保育,歐洲各國發展再生能源的經驗豐富,相當值得我國政府參考借鏡,同為保護海洋資源永續發展共盡心力。

「歐洲在臺商務協會」執行長何飛逸(左)13日拜會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李仲威(右),雙方就海洋相關議題進行討論。(海委會提供)

李仲威在會談中,表達希望能借鏡歐洲各國發展再生能源的經驗豐富,做為我國政策推動參考。(海委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