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學校前揮納粹旗 2男挨罰6000元

2男子不滿持有的舊德國馬克公債成壁紙,竟到歐洲學校揮納粹旗抗議,遭士林地院(見圖)依《社維法》共裁罰6000元。(本報資料照片)
2男子不滿持有的舊德國馬克公債成壁紙,竟到歐洲學校揮納粹旗抗議,遭士林地院(見圖)依《社維法》共裁罰6000元。(本報資料照片)

謝姓、陳姓男子不滿持有一戰時期的德國舊馬克公債淪為「壁紙」,索討無門,去年11月到歐洲學校校門口揮舞在歐洲被視為禁忌的納粹旗幟、並發傳單抗議,一度引發駐台北以色列經濟文化辦事處關切,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2人移請士林地院裁處,法官認為2人藉端滋擾行為,已逾越大眾容許範圍,不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裁罰2人各3000元。

據調查,2人為某協會成員,該協會主張一戰後德國以舊馬克債券賠償日本,日本政府把債券轉賣台人,事後德國及日本政府均不願處理這批債券,致債券淪為「壁紙」,協會為此四處陳情抗議。

2人自2017年4月至2018年5月,赴台北101大樓前揮舞納粹旗、手持「希特勒復活了」標語,向德國在台協會抗議,警方雖7度將陳男依《社維法》移送台北地院裁罰,但法官僅裁罰陳男2次,金額共6000元。

去年11月28日陳、謝2人到歐洲學校門口,在上下學期間揮舞納粹旗、對學生及家長發送抗議傳單。校方認為揮舞納粹旗在台灣法律雖無明文禁止,但在歐洲被視為禁忌,對家長及師生造成困擾,報警處理。另駐台北以色列經濟文化辦事處也因此事向外交部表達關切。

據了解,2人辯稱只是在學校旁公共步道拿旗幟默默行走,並無發出聲響,沒有影響公共安全。但法官不採信,裁罰2人各3000元。

事實上,台灣過去有多起模仿納粹的爭議事件,包括2006年有學生組織國家社會主義學會;2011年3名學生因穿納粹軍服參加國防部舉辦的暑期戰鬥營,國防部為此向以色列駐台代表處道歉。

2013年有人穿著納粹軍服參加反同活動;2016年新竹市某高中變裝遊行,學生扮演德國納粹黨衛軍進場,影片被PO網後引發軒然大波;2017年高雄某中學學生議會補選的選舉公報政見欄中,有人KUSO寫要把學校改名納粹帝國,都引發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