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院裁定蘋果補稅4620億、Google罰款860億 不得上訴
2024秋季發表會甫結束,歐洲法院(ECJ)今(10)天裁定蘋果須補稅給愛爾蘭130億歐元(約新台幣4620億元),不得再提出上訴,結束這宗長達10年的官司;歐洲法院同時維持對Alphabet旗下Google罰款24.2億歐元(約新台幣860億元),再度宣告歐洲聯盟執委會的一大勝利。
綜合外媒報導,總部位於盧森堡的歐洲法院發表聲明說:「歐洲法院此案最終裁定,確認歐盟執行委員會2016年的決議:愛爾蘭提供蘋果公司不合法的補助,愛爾蘭須予以追回。」蘋果的歐盟總部設於愛爾蘭。
蘋果補稅案是科技巨頭與歐盟執委會最激烈的法律戰之一,時間要追溯到2016年,當時歐盟執委會指控愛爾蘭允許蘋果逃稅數以十億計歐元,歐盟普通法院2020年以無法證明愛爾蘭給予蘋果稅務優惠為由,判蘋果勝訴,並撤銷歐盟執委會的命令。
歐盟對此裁決提出上訴,歐洲法院今天推翻普通法院裁決,宣布維持歐盟執委會2016年的命令;蘋果回應:「歐盟執委會無視國際稅法要求,我們的收益已在美國納稅。」此外,歐洲法院今天也駁回了Google和母公司Alphabet的上訴。
歐盟2017年裁定Google濫用其優勢地位,在搜尋結果偏袒自家的Google購物服務。7年前Google被控利用自家比價購物服務取得不公平優勢,這次的罰款是歐盟執委會過去10年來基於違反反托拉斯規定而對Google祭出的3項懲罰之一,Google過去10年反托拉斯罰款金額已經高達82.5億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