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擬讓租船人為碳排放付費

根據中國大陸相關單位引述,歐盟排放交易系統(EUETS)修正案草案顯示,歐盟正考慮讓租船人為航運排放量付費。

此一修正案草案,包括假使國際海事組織(IMO)未能在二○二八年九月三十日前就符合巴黎協定的碳排放措施達成一致意見,則將排放交易系統的範圍,從一半擴大到所有進出成員國管轄區的航次,創建一個特定航運基金,並至少七十五%的航運碳稅收入用來支援船舶及港口相關能源效率及脫碳技術項目,也將過渡期縮短一年,從二○二六年縮短到二○二五年,將甲烷及二氧化碳排放納入排放交易系統,將增加以LNG為燃料船舶的營運成本。

據悉,租船人負責決定船舶營運,包括航線、航速及貨物,這些都會影響船舶碳排放。歐盟正考慮讓租船人為航運排放量付費,符合誰污染由誰負責的概念,這對船東而言無疑是一項好消息。歐盟船東協會代理祕書長Sotiris Raptis對於讓租船人為航運排放量付費表示歡迎,並稱其組織一直在倡議此一觀點。

儘管歐盟傾向於採取全球監管措施,但其表示目前國際海事組織的進展令人失望,假使國際海事組織採取像歐盟提議的航運排放交易系統的措施,歐盟應考慮減少其適用範圍,若在國際海事組織沒有足夠的進展,歐盟會考慮擴大歐盟排放交易系統的範圍,同時歐盟將尋求與第三國就基於市場的減排措施達成雙邊協議,並與國際海事組織合,使市場的全球監管措施與歐盟一樣具有能力。

資料顯示,歐盟提議將甲烷及二氧化碳排放納入排放交易系統,這將增加以LNG為燃料船舶的營運成本。隨著全球氣候變化日趨嚴峻,在COP26氣候大會上,歐盟與美國發起全球甲烷承諾,目標是到二○三○年將甲烷排放量較二○二○年的水準減少至少三十%。

歐盟檔顯示,除二氧化碳及甲烷外,歐盟還將評估報告其他船舶溫室氣體排放對氣候的影響,並就如何處理這些排放提出立法建議,截至目前為止,歐盟排放交易系統修正案草案尚未正式提交給歐盟議會,因此該案未來仍可能會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