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最新判例 太陽能電廠免環評

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理事長蔡佳晉指出,歐盟最新判例是太陽能發電廠。(圖片來源/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提供)

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TPISA)理事長蔡佳晉10日指出,歐盟最新判例是認定太陽能發電具有「Overriding public interest」即壓倒性的公共利益,為加速推動太陽能發電,電廠免環評,他驚訝的說「這和國內現行觀念有很大的差別」。

「歐盟認定太陽能發電無煙、無碳排,有壓倒性的公共利益因此免環評,甚至規定你太陽能增設一定要在一年內准駁是否核准。」蔡佳晉說。

歐盟推太陽能發電,已有不需要環評的判例

他還指出,愛爾蘭在2020年發生一個案例,政府要求一個太陽能發電廠商做環評,廠商引用歐盟判例去提告政府結果勝訴,法院認定太陽能光電不屬於EIA中列出所需環評的項目類型。

在歐盟議會的官方網站上亦有公告,再生能源對於應對氣候變遷和污染、降低能源價格、減少歐盟對化石燃料的依賴以及確保歐盟的供應安全至關重要。考慮到它們被認為是壓倒性的公共利益並對公共健康和安全有所助益,這將允許新項目在必要時受益於對相關歐盟環境立法中具體減損的簡化評估,並在該法案的有效期內立即生效。美國能源署也提出過「Solar Public Interest Waiver」太陽能公共利益豁免,的概念。

日本地面型達70GW,台積電熊本廠周圍全是太陽能發電

蔡佳晉以德國為例指出,該引用歐盟環境影響評估指另EIA,該國目前太陽能發電裝置容量達27.Gwh(台灣目前5Gwh),設置電廠時無須環評,或者環評僅做主管機關之參考,但不具備獨立之法律效益,算是領先台灣許多。而且,德國還把太陽能發電列入教育的課綱裡面,這對台灣是具有意義的。

此外,日本截至2022年光電併聯有84.9GW,其中地面型有70GW,蔡佳晉以空照圖顯示,台積電熊本廠附近農田裡,四處可以見到太陽能光板發電,還有離住家不到3公尺的,實際上,日本熊本、九州是再生能源大市,九州在生質能發電甚至已經達到100MW,台積電的永續報告書中指出,其海外工廠全數使用綠電,在國內,台積電要達成RE100,台積電在台灣的工廠必須是要用台灣的綠電,所以台灣綠電的供應是不足的。

台積電海外廠全數使用綠電,但國內供應不足

在農地發電部分,他表示,農業本身也有碳排,太陽能發電反而是幫助農業達到ESG,但台灣對農地「利用率低」的認定讓許多廠商感到困惑,台灣可以借鏡日本的成功經驗,推動台灣農地和再生能源結合。藉此達到「光電助農、興農、養農而非減農」。

「國際上看待再生能源及太陽能發電產業,似乎與台灣不太一樣,很多國家用極正面的態度來看待太陽能的發展,但來到台灣之後,錯誤的訊息一直傳,讓這一切似乎變了調,導致太陽能開發商被認為像是砂石業者,常常有人喊打,我們必須透過有效地溝通扭轉這樣錯誤的趨勢與印象,因為我們是在做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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