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 碳交易可激發各界投入減碳行列

【民眾網黃楸玲/台北報導】

環保署針對有關工商團體擔憂,我國目前採碳費先行並搭配自願減量交易機制的作法,無法與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接軌一節,表示依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112年5月17日公布之正式文本,我國即將實施的「碳費」實屬於歐盟CBAM定義的有效碳價形式之一;而碳交易則為激發各界投入減碳行列之機制,歐盟CBAM條文原本就不能以自願減量額度來扣減。

目前環保署正積極研訂碳費徵收及自願減量額度交易相關子法,預計將於113年開始推動實施,以引導產業邁向淨零排放之目標。我國於8月7日所成立的臺灣碳權交易所,將提供國內減量額度交易,以協助國內產業符合國際供應鏈要求及國內減碳目標。

環保署表示,鼓勵事業或各級政府自行或聯合共同提出自願減量專案申請取得減量額度,取得之後可在交易平台上,公開透明的移轉、交易或拍賣予有碳費抵減或增量抵換需求者。此種多元減量誘因機制可鼓勵各界投入減碳行列,再依照減量技術發展情形逐步調整對策,最終邁向淨零。

環保署強調,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係為促進非歐盟國家實質減量並防止碳洩漏風險,以降低全球溫室氣體排放,並不接受購買碳權用以扣抵。氣候變遷因應法在112年2月15日正式上路,為加速減碳作為,我國將採碳費徵收搭配自願減量交易併行之作法,以達到溫室氣體減量目標。

加速減碳,提升產業競爭力(圖:環保署)
加速減碳,提升產業競爭力(圖:環保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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