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懷孕 32案僅開罰2件

中國時報【葉臻╱桃園報導】

根據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統計,今年截至11月底,受理性別工作平等申訴案件中有32件為懷孕歧視,占總申訴案件45%,但開罰數量僅有2件,總裁罰60萬元。

桃園市勞動局勞動條件科長張珮玲表示,勞動局接獲申訴後,就會依個案派員進行訪談調查,雇主必須提出並非因為懷孕情事而差別待遇的佐證資料,之後再經由桃園市政府性別工作平等會審議,桃園市今年共有32件懷孕歧視的性平工作平等申訴,經過調查後開罰2件,分別裁罰30萬元並公布雇主名稱和負責人姓名。

性平法保障孕婦權益

張珮玲表示,過去就曾發生過雇主以體力無法配合為由解僱懷孕婦女,結果對方從事的工作並不需要太多勞力,審議後決議雇主確實是因員工懷孕才解僱,也有雇主會以工作考核不通過、工作或工廠環境不適合孕婦為由解僱,調查員則會針對考核是否確實、解僱時間點與懷孕時間點的緊密性,以及該公司是否有適合該孕婦的他項工作來做評核。

公司多能提資料佐證

張珮玲坦承,由於法令宣導完全,大部分的公司解僱時都能提出正常考核機制和解僱緣由,真正開罰比例並不高,但性平法中也規定雇主應就差別待遇之非性別、性傾向因素,或該受僱者、求職者所從事工作的特定性別因素負舉證責任,因此評核過程仍很完善。

張珮玲提醒,雇主解僱懷孕員工時,除了會讓對方喪失產假等勞動權益,還得擔心待職期間的生活開銷,雇主若是經審議決議有因員工懷孕而予以解僱的事實,除了會裁處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之外,也會公布雇主名稱或負責人姓名,所以切莫以身試法。

勞工薪酸酸der
宮縮想請假遭威脅考績!忍痛到生仍拿乙
孕婦求職狂被打槍 嘆:兩性平等騙人
職場平權有多難?全球只有這6國家做到!
盤點各縣市生育利多!難救少子化
公司禁止連請3天!準新娘被要求體諒
下載全新Yahoo奇摩APP 天天換好康

______________

有話想說?歡迎投稿>>>【Yahoo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