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白人、亞裔? 法官裁決:北卡大招生可續考慮種族

聯邦法官18日裁決,教堂山北卡羅來納大學(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Chapel Hill)可將種族當作評估招生的參考依據之一,符合憲法且未涉及歧視。

北卡州溫斯頓-賽勒姆(Winston-Salem)地區法官洛瑞塔‧比格斯(Loretta Biggs)表示,北卡大招生過程中,「種族並非決定性因素」,強調校方好意考量「種族中立」(race-neutral)的招生策略。

比格斯是前總統歐巴馬2014年提名的聯邦法官,且是北卡州第一位非裔女性聯邦地方法官。

提告的非營利組織「學生爭取公平入學」(SFFA)指北卡大招生政策歧視白人與亞裔學生。

比格斯在裁決書中寫道:「種族交織在少數民族學生生活的諸多層面,若忽略它、降低其重要性,或(如SFFA)僅以數據模型評估,會錯失許多重要的內容。」

教堂山北卡大助理副校長貝斯‧凱斯(Beth Keith)在聲明中表示,「這項決定說明校方神聖的招生策略合法」。

獲得保守派法律策士布盧姆(Ed Blum)支持的SFFA尚未表態是否上訴。

最高法院6月延後裁決SFFA對哈佛大學提起的類似訟案。

2016年,時任大法官甘迺迪(Anthony Kennedy)加入最高法院的自由派大法官的行列,以4比3允許德州大學(University of Texas)採用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招生。

如今,最高法院有六名保守派大法官,擁有6比3的優勢。

比格斯表示,教堂山北卡大「打造多元環境還差得遠」,但有在努力。

她寫道,少數族群學生「在許多大學空間感覺被孤立、排擠,承受刻板印象,並被視為表徵」。

她接著寫道:「證據顯示,該校整體而言錄取的少數族裔學生遠少於白人與亞裔。」

校方統計,教堂山北卡大2021-22學年招收5630名新生,其中白人56%、亞裔21%、非裔12%、西語裔10%,北美原住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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