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條例禁土葬 私人墓地稀缺搶手

《殯葬管理條例》於民國91年實施後,台灣土葬價格開始一路飆漲。

《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土葬只限公墓並禁止撿骨後土葬,同時鼓勵火化;據內政部統計,台灣遺體火化率由82年不到五成,至98年起已突破九成,108年更提升至98.7%,土葬率已不到2%;107年土葬總人數已減至6585人。

現在即使是公墓,入土7至10年後就必須撿骨放入納骨塔,空出墓基讓下一位往生者使用。

從法規的演進趨勢看,台灣土葬用地的取得日益困難,私人墓地的申請條件越來越嚴苛,如土地面積要在10公頃以上,且要進行2年的水土保持;墓地也不能向銀行貸款融資。

除申請新墓地困難,合法的私人舊墓地也開始透過收購並變更周邊土地使用執照的方式來擴建,但申請舊墓園擴建與申請新墓園同樣不容易。因此,如舊墓園成功變更周邊土地的使用執行,價格可以翻10倍。這種模式是目前新土葬墓地最主要的供給來源。

殯葬業者表示,各地區墓園的價格和靈骨塔一樣有很大的價差,其原因包括地區、位置、環境、設備、管理、產權和公私立等條件差別。

所謂位置是指墓園所在景觀與風水的優劣好壞,雖墓園都會選擇地理風水好、風景優美的地方,但墓地位置會因地勢、水勢、視野、景色和面向而有所不同,價格當然也會有所區隔。

此外,每座墓園的環境、設備和管理,也會讓價格有很大差異,就像飯店有三星級和五星級的待遇;至於公立墓園,價格相較於私人墓園便宜許多,但公立墓園都有使用期限,時間到就須遷移,不如在私人墓園這麼安定。

業者提醒,大部分消費者購買墓地,很多只是買到「使用權」,也就是說,當這家公司不存在時,使用權的爭議也就發生了。真正有保障的墓地買賣,是「所有權」的買賣,就像買土地一樣,會有一張墓地所在地政事務所發給的「土地所有權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