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業長年提供非法殯葬設施 監委促桃園市府查處

監察院今指出,園市政府已制定殯葬管理自治條例,規範殯葬設施及服務行為,但殯儀館周圍民間會館林立,疑違法提供殯葬設施供民眾使用、查無經營許可或地址與營業所在地不符,因此提出調查報告,促請桃園市府檢討改進。(蔡雯如攝)
監察院今指出,園市政府已制定殯葬管理自治條例,規範殯葬設施及服務行為,但殯儀館周圍民間會館林立,疑違法提供殯葬設施供民眾使用、查無經營許可或地址與營業所在地不符,因此提出調查報告,促請桃園市府檢討改進。(蔡雯如攝)

監察院今指出,依據審計部111年度桃園市總決算審核報告顯示,桃園市政府已制定殯葬管理自治條例,規範殯葬設施及服務行為,但殯儀館周圍民間會館林立,疑違法提供殯葬設施供民眾使用、查無經營許可或地址與營業所在地不符,且有業者出售塔位墓園等狀況,因此通過監委提出調查報告,促請桃園市政府檢討改進。

監委范巽綠、趙永清、王麗珍發現,桃園市部分殯葬服務業者長年提供非法殯葬設施供消費者使用,然桃園市政府2017年至2021年間,每年僅對違法業者裁罰一次,且均處最輕3萬元罰鍰,明顯無法發揮處罰的嚇阻效果。

監委指出,直至審計部2022年查核後,桃園市府才逐步提高罰鍰額度,但仍以「待桃園區及中壢區殯葬服務中心改善工程完工後,將提高裁處強度」為由推諉,形同默許業者以繳交「罰鍰」方式換取違法營業之機會。

監委呼籲,桃園市政府允應善盡職責,針對限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並進一步查明有無違法設置、擴充、增建、改建或啟用殯葬設施之行為,確實依法查處。

監委進一步指出,桃園市中壢區殯葬服務中心周邊受限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無法申設殯葬設施,以致非法業者林立,不僅景觀混亂、道路公設不足,存在違反都市計畫及違章建築等亂象,更容易造成消費糾紛。

監委認為,雖然桃園市府有提出「辦理中壢生命園區周邊土地變更」之合法解決方案,多次報請內政部審議,但目前仍停滯於都市計畫通盤檢討階段,桃園市政府允應排除萬難,加速辦理期程,並與內政部積極溝通,避免變更案遙遙無期,增加非法殯葬設施之公安風險與消費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