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琪網購大麻成分產品運回台灣 獲不起訴確定

前高鐵董事長殷琪自海外購買可舒緩狗情緒的商品,含有第二級毒品大麻成分,遭調查局送辦。士林地檢署認為殷琪不知情,去年處分不起訴並依職權聲請再議。高檢署今年3月駁回再議,殷琪不起訴確定。

前高鐵董事長殷琪(中)自海外購買可舒緩狗情緒的商品,含有第二級毒品大麻成分,遭調查局送辦。(中央社資料照)
前高鐵董事長殷琪(中)自海外購買可舒緩狗情緒的商品,含有第二級毒品大麻成分,遭調查局送辦。(中央社資料照)

士檢不起訴指出,殷琪去年5月12日自美國加州舊金山上網購買可舒緩狗情緒的商品,同年月17日搭乘飛機返回台灣,並於同年月25日委託美國管家透過國際郵遞,把商品寄送給在台灣的女兒。

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查緝人員5月31日察覺殷琪寄送的包裹有異,發現包裹中的商品成分含有第二級毒品大麻成分,當場查扣商品,並函送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台北處認為,殷琪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將殷琪送辦。

檢方偵查時,殷琪供稱,不知道大麻二酚(CBD)、四氫大麻酚(THC),她養了四隻狗,其中一隻狗會咬人,也不願讓人觸碰,她在美國得知CBD對狗有很大的幫助,能舒緩狗的情緒,因此上網購買商品。殷琪也辯稱,商品網站上宣稱商品能舒緩焦慮、幫助睡眠,她才想買回來給狗使用,若她知道商品含有大麻成分,她根本不會買,且她已在商品寄達台灣前返台,才委託管家協助寄送商品,雖以女兒名義簽收包裹,但女兒不知情。

檢察官偵查後認為,商品網站僅載明商品含有CBD,且商品外觀上印有犬貓圖案,並標註供犬貓使用,難認殷琪能因此知悉商品含有大麻或THC。檢察官也認為,殷琪提出遭家中犬隻咬傷後的多張急診與門診就醫紀錄,足認殷琪購買商品給狗使用以舒緩情緒,但不知商品含有大麻成分,尚非無據。

檢察官指出,殷琪以英文姓名上網購買商品,再委託管家協助寄送包裹,包裹上面載明殷琪女兒的英文姓名、台灣住所地址,顯然無隱匿購買人、收件人的身分,與一般運輸毒品躲避追緝的常情不符。

此外,殷琪於台北處訊問時,自願同意接受尿液鑑驗,無查出毒品反應,檢察官認為,殷琪罪嫌不足,去年10月把殷琪處分不起訴,並依職權聲請再議。

台灣高等檢察署認為,一審偵查完備,今年3月駁回再議,殷琪不起訴確定。

(責任主編:莊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