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琪運毒不起訴3】運毒包裹標示給女兒「ING」 檢察官認定沒犯意理由曝光

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與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合辦殷琪大麻包裹案。
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與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合辦殷琪大麻包裹案。

財政部台北關去年查獲一件要快遞到殷琪陽明山家的二級毒品,依法最重可判無期徒刑,包裹收件人是「ING」姓女子,也就是殷琪的女兒,申請運送項目為禮品,經調查局針對包裹中15瓶可疑物品查驗,竟發現其中12瓶含有二級毒品大麻、大麻萃取物大麻二酚(Cannabidiol,CBD)、四氫大麻酚(Tetrahydrocannabinol,THC)膠囊與精油,涉犯《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運輸二級毒品重罪。

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去年追查一件寄往陽明山仰德大道「ING」家的大麻包裹,發現收件人是殷琪的女兒。(翻攝Google Maps)
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去年追查一件寄往陽明山仰德大道「ING」家的大麻包裹,發現收件人是殷琪的女兒。(翻攝Google Maps)

緝毒人員研判,應是大麻走私案,立即交由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查辦,調查官隨即鎖定20多歲的ING姓女子追查,發現地址是大陸工程、台灣高鐵前董事長殷琪陽明山的住家,收件人則是她的女兒。由於殷琪是台灣知名企業家,事業有成、熱心公益,加上未有犯罪紀錄,調查局偵辦時顯得格外謹慎。

本刊調查,台北關人員第一時間開啟包裹,目視發現有4瓶Colorado Botanicals Sleep液體外有標註「CBD」字樣;CBD為我國管制藥品大麻二酚(Cannabidiol),若未經許可輸入,將觸犯《藥事法》輸入偽藥、禁藥罪,最重可判10年併罰1億元,即便是不小心誤買,仍會被視為「過失犯」,最重可判刑3年併罰1,000萬元,辦案人員認為全案可能觸犯《藥事法》,依程序將這15瓶可疑物查扣,送往調查局化學鑑識實驗室進行毒藥品證物鑑定。

調查局鑑識科學處祕書闕山仲博士日前在記者會上表示,查獲的境外輸入大麻案以郵包案例最多。(劉志原攝)
調查局鑑識科學處祕書闕山仲博士日前在記者會上表示,查獲的境外輸入大麻案以郵包案例最多。(劉志原攝)

經化驗,15瓶查扣物僅3件是合法的營養補給品,其他12瓶不僅含有CBD成分,還有四氫大麻酚(THC),屬於二級毒品大麻,案情驟升,由原本的《藥事法》變成最重可判無期徒刑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運送二級毒品罪,讓辦案人員大為吃驚。

調查局針對殷琪尿液進行大麻等十餘種毒物化驗,確認她沒有施用毒品。示意圖,與本案無關。
調查局針對殷琪尿液進行大麻等十餘種毒物化驗,確認她沒有施用毒品。示意圖,與本案無關。

據本刊調查,殷琪在美國購買這些物品時,是以自己的英文名字「NITA ING」下單,檢察官認為,過程中,殷琪請自己的美國管家協助將包裹寄送台灣,並以女兒為收件人,沒有隱匿購買人及收件人的身分,與一般運送毒品及網購毒品者會用各種方式躲避追查的手法不同,足可證明完全沒有運輸第二級毒品大麻的主觀犯意,要給狗吃而誤買的說法應可採信,自然不涉及犯罪。

★《鏡週刊》關心您: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更多鏡週刊報導
【封面故事】網購大麻安撫狂躁家犬 殷琪涉運輸二級毒品險遭訴
【殷琪運毒不起訴4】瓶裝上有CBD字樣還驗出THC 衛福部一紙公文讓殷琪解套
【殷琪運毒不起訴】涉10年以上運毒重罪 殷琪提2大關鍵證據獲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