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未遂犯「逃脫4小時」後才通報 衛生局重罰南光醫院9萬元

犯下殺人未遂罪的簡姓嫌犯19日從基隆南光醫院脫逃,醫院延誤逾4小時才通報。(資料畫面)
犯下殺人未遂罪的簡姓嫌犯19日從基隆南光醫院脫逃,醫院延誤逾4小時才通報。(資料畫面)

犯下殺人未遂罪的簡姓嫌犯19日從基隆南光醫院脫逃,終於在22日於新莊落網,前後整整逃亡4天,也讓基隆、雙北民眾人心惶惶。事發後,相關單位開始調查流程疏失,基隆市衛生局今(24日)宣布,南光醫院延遲逾4小時才通報警察機關,引發社會大眾生命安全風險及恐慌,此舉已違反《精神衛生法》,因此從重裁罰新台幣9萬元,並督促加強病人照護及管理。

基隆市衛生局表示,針對簡嫌逃脫一案,市長謝國樑相當重視,除要求警察局儘速全力追緝,也要求衛生局督導醫院立即改善,並調查究責。對此,衛生局立即發文請南光醫院進行說明,並派健康管理科科長及社區心理衛生中心人員前往醫院現場調查,確認該醫院在受監護處分人逃逸後,延遲逾4小時才通報警察機關。

衛生局認定,該醫院違反現行《精神衛生法》第34條「精神照護機構於病人行蹤不明時,應立即報告當地警察機關」之規定,及考量該醫院事發後未即時報告當地警察機關,引發社會大眾生命安全風險及恐慌,情節重大,因此根據同法第55條「違反第34條第1項規定之一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之規定,從重裁罰新台幣9萬元。另外,衛生局也已於23日派員至該醫院確認其改善作為,並將持續加強督導。

衛生局長張賢政指出,目前中央正著手規劃建置司法精神醫院及病床,現行完成的《精神衛生法》修法也將於2024年12月施行,要實踐這些政策及新法規的良善立意,需要政府投入龐大資源,同時也呼籲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及司法機關,應盤點全國跨縣市軟硬體資源,規劃分級分流收治,並給相關醫院及地方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適當且足夠的預算及資源,才能提升精神個案照護及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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