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真的免判死!「心魔殺手」8年殺3女 死刑改判無期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患有精神分裂症的陳昆明,他在8年內先後殺害了1對國小姊妹花和1名檳榔西施,一共3條人命,一、二審被判處死刑的他,去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更一審今(18)日判決,認定陳男雖有再犯之虞,但仍有教化可能,改判他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陳男在民國92年間,先是在新北市板橋區,誘殺了劉姓友人的一對年僅10歲和9歲的女兒,他讓2女童喝下摻有FM2的飲料,待女童雙雙昏迷後掐死棄屍新店溪,家屬看見小孩遺體,情緒當場崩潰。他當時在法庭以「心中有惡魔,不斷告訴他要殺人」為理由,使法院認為陳男自首且患有精神疾病,輕判有期徒刑12年,減刑6年出獄。

不料他在民國99年,出獄約莫3個月後,登報徵求檳榔西施,認為前來應徵的27歲林姓女子言語汙辱其母親,隔日誘騙林女到家中,持球棒對準頭部,將林女活活打死,棉被裹屍藏屋中。法院一審、二審都判他死刑,陳男辯稱是聽從「心中的聲音」行兇。

但之後最高法院發回更審,當時林女的丈夫得知後怒罵「誰給我人權?一定要讓他判處極刑」。高院更一審判決,改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