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同居十年女友 蔡男一審無期徒刑

殺害同居十年女友 蔡男一審無期徒刑

去年九月高雄小港發生一起凶殺案,54歲蔡姓男子不滿大陸籍同居女友移情別戀,砍殺被害人78刀致死。高雄地院一審判處被告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林憲源報導)

被告54歲蔡姓男子殺害的是同居女友中國籍吳姓女子,兩人從94年9月開始同居,並接納吳女與前夫生下的兒子,直到103年,蔡姓男子失業無力負擔房貸,由吳姓女子出錢買下房子。之後,兩人經常因為金錢起衝突,105年5月吳姓女子另與郭姓男子交往,要求蔡姓男子搬離。

案發之前,蔡姓男子要求被害人復合遭到拒絕,蔡姓男子殺害對方,之後自殺獲救。

合議庭指出,被告為感情、仇恨所蒙蔽,深陷悲觀妄想情境,以虐殺手法,殺害被害人,手段殘暴。但以「教誨教化」角度審視被告仍有改變可能性,蔡男再犯風險相對不高,如果有完善教化處遇與適當治療,能提高改善機會,仍可再度更生、重返社會。因此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